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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

来源:院办 发布时间:2021-01-30 作者:院办 点击:

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,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,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,促进医院和谐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,组织召开多部门工作会议(如职能部门间、院-科间、临床-护理、临床-医技间等),建立沟通协调机制。

二、每次召开的联席会议都必须有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,对于研究重大事项贯彻落实及协调等工作的多部门联席会议,每季度至少召开1-2 次。

三、牵头科室需事先将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向分管领导汇报,并做好会议安排和会议记录。

四、经多部门联席会议协商后形成的决议、决定等,由牵头部门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至参会部门,各参会部门按照会议纪要贯彻执行。

五、医院办公室每半年对多部门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、签到表、会议照片等会议资料进行收集、整理和归档。

 

附件:多部门联席会议会议记录

 

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 临桂临床医学院

2019年1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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