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非常懊悔,是我亲手毁了自己的前途,毁了一个幸福的家庭,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……”2019年11月25日,当象州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吴妮芳接到法院对她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的刑事判决书时悔恨万分!
吴妮芳,1970年出生,中共党员,1990年7月卫校毕业后分配到象州县人民医院,从事妇幼工作。2016年2月担任象州县人民医院院长一职,成为象州县卫生系统首个女院长。
“我是一名助产士,不是医生,担任医院院长后,各方面压力很大,但是我还是很有信心。”上任伊始,吴妮芳也曾暗下誓言,要努力推动医院良性发展。
但是一上任,吴妮芳就碰上一个令她不愉快的人——副院长覃某(另案处理)。论学历,论医技业务,覃某都比中专毕业护士出身的吴妮芳强。“小护士也能当上院长,她有什么水平?”覃某时常给吴妮芳小鞋穿。
在医院设备招投标方面,除了科室的申请采购报告递交班子会讨论外,基本上都是由覃某负责采购、由他说了算。一些经销商为此经常在覃某办公室进进出出,看见吴妮芳从来不打招呼。更让吴妮芳恼羞不已的是,覃某在饭局上经常放出“人民医院他说了算”的狂言。
其实并非所有经销商全都不搭理吴妮芳。2014年1月,时任象州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的吴妮芳在参加医疗设备招投标活动中,认识了供应商陈某(另案处理)。陈某挂靠的某公司中标后,给了吴妮芳2万元的红包以示“友好”;2015年,陈某又“投石问路”地给吴妮芳送上1.5万元。
“我才参加一次投标活动就得到3万多元,覃副院长跟那么多商人老板打得火热,捞到的好处一定不少。”“我是一把手凭什么他拿那么多!”在这样的错误思想驱使下,吴妮芳想方设法找路子捞钱。
班子调整分工后,覃某不再分管医疗器材的采购招投标工作,这下商人老板们终于“懂事”了。2017年春节来临,陈某再次来到吴妮芳的家中,一次就送上30万元!她再次享受到权力带来的巨大利益。经查,吴妮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共计收受他人贿赂258.5万元。
为了掩人耳目,吴妮芳每次代表医院与经销商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的时候,都与经销商签订一份《廉洁购销合同》。但是这仅仅是一个走过场的程序,吴妮芳根本不把这份合同当一回事。
“我作为一名医院院长,未能洁身自好,收取了别人送来的钱,刚开始的时候总觉得心里不舒服,觉得这个钱扎眼,也有想过要不要退回去,最终还是侥幸占据了大部分心里。有了第一次的侥幸,就有了第二次、第三次……最终落到了现在的下场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