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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化人员管理制度

来源:信息科 发布时间:2021-01-30 作者:信息科 点击:

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

信息化人员管理制度

一、 总则

为保障医院信息化建设人才梯队的建立,实现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,对信息化技术人员的录用、培训、考核、离岗作出以下管理制度。

二、 录用管理

1. 录用原则

1) 符合医院及本科室长远发展规划、经营战备目标的需要;

2) 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;

3) 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,避免人浮于事;

4) 能适应用人单位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。

2. 录用人员均首先要求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个人修养,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优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。各岗位人员要力争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。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多条者,不得成为我单位员工:

1)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,被判刑或被通缉,尚未结案;

2) 参加非法组织;

3) 品行恶劣,吸食毒品;

4) 拖欠公款,有记录在案;

5) 经医院体检,本单位认为不合格;

6) 年龄未满18周岁。

3. 新录用人员,与我院签订《试用协议》,持该协议向工作部门报到,由部门主任安排具体工作。试用协议到期后,由科室向人事科提交《人员录用同意书》方可签订正式协议。

三、 培训管理

1. 培训制度

1) 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管理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安排。

2) 成立业务学习小组,定期组织业务学习;

3) 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0个课时的专业培训。

4) 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,积极主动地参加信息部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。

5) 有选择地参加其它行业和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,鼓励参加其它业务交流和学习培训。

6) 支持、鼓励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自学。

2. 培训内容:

1) 计算机安全法律教育

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《网络安全制度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》等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,提高操作员的防范能力。

2) 计算机职业道德教育

1)、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。

2)、不得制造,发布虚假信息,向非业务人员提供有关数据资料。

3)、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漏洞偷窃客户资料。

4)、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。

3) 计算机技术教育

1)、操作员必须在指定计算机或指定终端上进行操作。

2)、机房管理员,程序维护员,操作员必须实行岗位分离,不得串岗,越岗。

3)、不得越权运行程序,不得查阅无关参数。

4)、发现操作异常,应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报告。

3. 培训形式:

1) 结合专业实际情况,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学习。

2) 有计划有针对性,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学术会议。

3) 定期举办科内业务交流,互相学习取长补短。

四、 授权管理

1. 系统使用授权

1) 信息科工作人员在人事科得到《新入职人员报到表》后,在信息科工作人员为其登记员工工号,并授予普通员工权限,获得使用OAHRP系统的使用权限。

2) 信息科领导负责本科室新入职工作人员,相关系统模块的权限赋予。

2. 系统权限收回

1) 信息科工作人员因离岗或转岗,所拥有的权限需相应变更。信息科领导负责权限的收回。

2) 信息科工作人员转岗到位后,根据新工作岗位的需求,由信息科负责赋予新的系统权限。

五、 人员考核管理

1. 信息科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医院及科室内的各项规章制度,完成当月科室安排的各项工作记20分。

2. 当月有值周工作的工作人员,值周当周完成科室电话接听工作,安排好科室调度工作,并且做好机房巡检登记工作,且无重大投诉的记10分。

3.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,如有一次无故迟到或早退现象依据情节扣除1分,依次加倍。

4. 有一次无故未按时完成,影响工作进度扣1分,依次加倍。

5.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服务及时到位。如出现一次无故不到位(院内科室投诉),经查属实,扣3分,影响医疗工作,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5分值。

6. 科室对工作人员的工作,每月进行评分。年度考核时,工作人员积分无法达到排名第一工作人员的评分的60%,视为不及格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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